大学英语期末考试考场监考注意事项考生迟到十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作旷考论处。
1、发试卷前监考教师必须检查考生参加考试是否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检查证件的同时要求学生在考场名单上签字。不在考场名单上的学生一律不允许参加考试,一经发现试卷作废。
2、监考教师应按照教室的大小合理安排考生的座位,座位顺序按照考生签到单顺序排列,认真做好清场工作,逐个检查学生的学生证与身份证上的照片与本人是否相符,并宣读考场规则。
3、考试提前5分钟开始发放试卷(全院7:55;艺体10:15),要求学生在所有试卷及答题卡上填写完整的考生姓名,系别,班级,分级班级、学号。提醒学生开始听力试音(FM73.2)。放音期间请监考老师不要互相交谈聊天,以免影响学生听力考试。
4、考试开始后监考教师清点参加考试学生数,填写试卷封皮。
5、学生不允许提前交卷。
6、学生在考试结束时,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放在桌上,由监考教师收卷后离开考场,不得拒交。
7、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按照大学英语分级班将答题纸(卡)排序清点整理,并立即将试卷与答题纸(卡)送至考务室装订。经监考教师本人清点核查无误后装鞍山师范学院考试专用袋签字密封。
8、考试结束15分钟内监考教师必须将试卷及答题卡送至考务室,否则该考场考生试卷一律作废,后果由该考场监考教师负责。
注:考务室:一教301-1
(艺体)一教301-2
放音时间:开考后10分钟,即8:10
艺术体育放音时间:10:30
联系电话:2960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