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专业
培养目标:
本专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社会学、管理学、心理学以及法学专业知识,具备社会工作专业能力,适应区域经济社会文化发展需求,能在城乡基层政府和民政职能部门,从事政策倡导与社会治理工作,或在企事业单位、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社会工作机构等社会组织提供社会工作服务,富于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具备良好的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学习能力、健康体魄等综合素质较高的应用型人才。
毕业要求:
本专业毕业生应达到如下要求:
1. 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秉承社会工作专业价值伦理;
2. 具备健康的体魄,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具备健全人格和良好的环境适应能力;
3. 具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处理信息的能力和阅读专业外文文献的能力;
4. 掌握社会学、管理学、心理学及法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主要知识;
5. 熟悉社会工作服务与社会治理主要方针、政策和法规;
6. 具备运用专业理论思维分析处理社会问题、从事社会治理工作的综合能力;
7. 具备运用社会学、社会工作基本研究方法对社会现象进行调查、整理和分析的能力;
8. 具备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对社会不同群体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能力;
9. 具备良好的沟通交流、组织协调以及团队合作等基本能力。
主要课程:
社会工作概论、社会学概论、社会心理学、个案社会工作、小组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社会工作行政、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社会工作评估、社会保障学、社会政策概论
师资力量:
鞍山师范学院社会工作专业始建于2008年,现有专任教师6人,教授1人,副教授1人,讲师4人;博士学位2人,在读博士1人,硕士学位4人。聘请国内外高校10余名客座教授及30余名社会工作实践基地指导教师,形成社会工作理论教师与实务工作者、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社会工作专业师资队伍。
就业方向及社会满意度:
在城乡基层政府和民政职能部门,从事政策倡导与社会治理工作,或在企事业单位、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社会工作机构等社会组织提供社会工作服务。
专业特色:
校府合作、协同育人,是社会工作专业的办学特色。充分利用教学实践基地优势,和地方政府达成合作共识,彼此共享优势资源,共同承担社会工作实践人才培养的责任与义务,同时为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提供高质量的人才储备和智力支持。